1. 「企業持有碳權資產相關會計處理之指引」於112年11月27日發布,係依發布當時適用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之相關規定研擬,以協助企業對持有碳權資產之相關交易進行會計處理。企業對所持有之碳權資產作會計處理時,應考量交易當時適用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相關規定。 2. 本指引上網公布,免費提供大眾閱覽,但僅限個人使用;未經本會授權,任何人均不得以任何形式或方法重製(印刷、複印、錄音、錄影、攝影、筆錄等)、改作(翻譯、編曲、改寫、拍攝影片或其他方法就原著作另為創作)、公開傳輸、散布或從事其他任何侵害本會著作權之行為。本會「著作引用辦法」、「著作授權辦法」及「著作引用辦法及授權辦法問答集」請按此連結。 |